随着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数据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数据作为一种“使用非损耗”的资源,不具有一般物品作为资源时的稀缺性,但这并不影响它的经济属性。比如,企业使用数据建立分析模型,或是通过数据挖掘潜在市场机会等。接下来,将详细讲解如何区分数据主权、数据权利以及数据产权三者之间的关系。
一、什么是数据主权
数据主权是指国家在其政权管辖地域内对个人、企业和政府所生产、流通、利用、管理等各个环节的数据享有至高无上的、排他性的权力。
数据主权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
数据管理权,即为国家对其领土内的一切数据,包括传入和传出的数据及其所产生的事务具有管理权,相应地,也具有与此事务相关的司法管辖权;
数据限制权,即国家有权通过对领土内的数据采取一系列措施,以保护数据免受侵犯、篡改、销毁等危险,保证数据的独立性和真实性。
对数据主权进行定义的行为保障了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数据能进行更好的流通,对于国家内部的数据流通,则主要由数据权利规定。
案例
1)滴滴出行APP会泄露大量用户、国家层面的数据。这就是损害了国家的数据主权。
2)2013年6月,震惊全世界的“棱镜计划”。美国国家安全局通过对Facebook、谷歌、微软等公司的监控,可以直接接触到美国公民的大量个人社交网络数据。美国政府很可能已经非法获取到了全世界公民的数据信息。这严重侵犯了其他国家的数据主权,对数据的正常收集和使用造成了非常大的打击。
二、什么是数据权利
与数据主权不同,数据权利的主体是公民。从法律层面进行定义,数据权利是指主体以某种正当的、合法的理由要求承认主张者对数据的占有,或要求返还数据,或要求承认数据事实(行为)的法律效果。
数据权利主要包括数据人格权和数据财产权两方面内容,分别具有人格权属性和财产权属性:
数据人格权更注重个人隐私和使用数据资源的权利。
数据财产权从财产的角度出发,更注重保护数据财产所有人对数据财产的占用、使用、收益与处分的权利。
案例
通过“百度搜索引擎”网站对关键词进行了搜索。之后,发现在该网站搜索过后,特定的网站上就会出现与他搜索过的关键词有关的广告。这种情况下,Cookie技术是否侵占了用户数据权利呢?
在经过两次审理后,法院最终判决“百度网讯公司的个性化推荐行为不构成侵犯朱某的隐私权”。两次审理遵循的法律逻辑相反。一审法院认为“百度网讯公司收集、利用他人信息会构成侵犯他人隐私的情形”,更重视公民数据权利中的数据人格权利益。但是在二审中,法院认为Cookie技术是当前互联网领域普遍采用的一种信息技术,网络服务提供者将个性化推荐服务依法告知用户即可。同时,网络用户亦应当努力掌握互联网使用技能,提高自身适应能力。显然,二审更重视保护数据生产者对数据资源收集和处分的权利。
三、什么是数据产权
不同于数据主权和数据权利,数据产权保护的重点既不是国家安全,也不是个人信息权利,而是数据生产者,即用户和经营者的财产性权利。简单来说,数据产权关注的是数据资源在市场中的配置问题,与数据财产权只关注个体的财产权益有所不同。
案例
也许你是一位抖音爱好者,当你想要通过微信和朋友分享有趣的视频时,你发现总是要先下载到自己手机里后才能进行分享,而不能直接给朋友发送视频链接;又或者你是淘宝使用者,你注意到每次要分享商品链接时,只能用奇怪的汉字进行分享,而不能直接发送链接。事实上,微信不仅封禁了抖音和淘宝,也封禁了快手、微视等多个App的正常分享。这就是企业之间数据产权的相关问题。
以上就是对于数据主权、数据权利以及数据产权三者的定义及区分,所以数据确权是开展数据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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